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作者: 时间:2009-12-10 点击数:

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机电工程学院[2009]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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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教务处[2008]66号通知精神,结合我院07级毕业生的具体情况,本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现场介绍自己的设计思路、主要技术、功能特点等,设计原理只介绍控制框图、主要构成等,并展示或演示设计工作量及设计成果,如图纸、软件、说明书、实物等;做毕业论文的学生主要介绍论文的论据论点、题目来源、写作过程、专业收获等。自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所有答辩委员均现场评判学生设计或论文的水平,可以提出3-4个问题,答辩时间不超过20分钟,确有必要时对个别学生可适当延长时间。

3.全部答辩师生分为8个答辩组,学生一般在指导教师所在的答辩组。评定成绩时,指导教师对自己指导的学生没有成绩决定权,但有介绍学生设计、写作情况的义务。

4.答辩委员应保证答辩工作不影响所担任的其它教学任务。如果本答辩组的评定委员少于3人,答辩组长应决定顺延时间进行。经批准,答辩时间可以根据日常教学情况适当调整。答辩委员到岗情况按签到考勤,并按签到核定工作量。

5.按照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保存三年的规定,根据国家教学水平评估的需要,专业教研室要按照学校公布的标准,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专业水平和制作质量负责。答辩前达不到规定指标的,除影响学生成绩外,专业教研室必须负责补正。

6.示范答辩在本答辩组第一次答辩时进行,组长应召集本组所有毕业生参加,按程序完成示范答辩后,组长当场决定成绩并予以公开宣布。随后进行的答辩,禁止非答辩学生进入答辩室,一律在统一安排的等候室等候。

7.为了突出各专业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进一步推行工学结合,本次各专业的毕业答辩将聘请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企业专家参与,担任答辩委员会重要工作。

二、答辩类型

1.在昆山、常州集中顶岗实习的学生

由答辩委员会派出答辩组,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可视情况适当简化答辩程序。答辩时间暂定于2010年4月中旬,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在校的学生或可返校答辩的学生

严格按照正常的答辩程序的进行答辩和成绩评定。

3.远程答辩的学生

指自主顶岗实习,且不能返校参加答辩的学生。须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答辩委员会批准,进行远程书面答辩。即答辩组教师审阅毕业设计(论文)后,提出问题并以文档形式发至学生信箱,学生回答问题后以文档形式回复,该文档存档,以备查。远程答辩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原则上按及格和不及格两档评定。

三、工作日程和内容

1.12月28日(星期一)--12月29日(二)

指导教师向教研室上交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教研室根据我校规定,审查资料的格式、内容、数量等项目是否齐全。对不符合规定的,答辩前应当责成学生立即整改。

2.12月30日(星期三)--12月31日(星期日)

专业教研室以本专业的指导教师为单位,汇总各答辩类型的学生名单,上报答辩委员会审查批准。

专业教研室向各答辩组组长移交各组学生毕业设计和论文资料。

各组确定主答辩委员,并将学生答辩资料和《答辩成绩评定表》移交主答辩委员开始审查,主答辩委员填写《答辩成绩评定表》有关内容。

3.2010年1月4日(星期一)上午—2010年1月9日(星期六)

分组示范答辩。

分组个别答辩。

小组评定答辩成绩。

4.1月10日

各组向答辩委员会上报答辩成绩评定表和设计、论文资料。

答辩委员会主任对学生成绩进行审核。成绩审核通过后,根据教学任务下达原则,各教研室负责本专业学生答辩成绩的录入网报。

院办公室负责毕业答辩资料的归档保存。

四、成绩评定程序

1.答辩组组长指定各题目的主答辩委员,并将资料送交主答辩委员审阅。主答辩委员填写《答辩成绩评定表》中的基本情况和提问内容。

2.答辩委员在学生自述和答辩时考察学生的理论基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对设计和论文内容进行质疑,并对说明书、设计图纸、论文等资料的准确性、专业水平和制作格式进行评定。一般由主答辩委员首先提问,学生将问题记录后集中选择回答,允许学生短时思考。

3.答辩委员根据本规定,参考指导教师的意见,给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答辩组将各位委员所给成绩均衡、确定后填入《答辩成绩评定表》和《答辩工作日志》。答辩结束后《答辩成绩评定表》装入学生答辩档案,《答辩工作日志》交办公室入教学档案。

4.答辩委员和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对学生评定成绩的具体情况。

5.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所有资料在本人答辩结束后即上交所在答辩组。

6.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除远程答辩学生外,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优秀成绩比例不超过20%,未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不及格。

7.凡毕业答辩成绩不及格或未经批准不参加答辩而无毕业答辩成绩的学生,不能正常毕业,必须在毕业后一年内申请补答辩,按学校规定程序补领毕业证。

五、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

1.设计(论文)工作量和成果格式(25%)

本项为必备标准,本项为零分的,答辩成绩计不及格。

CAD或手工绘制1号图纸2张,说明书或论文8000字以上,图纸和文字量低于以上标准,酌扣成绩。达不到本规定50%工作量的,本项计零分;

2.设计(论文)的正确性(25%)

图纸准确,软件运行正常,说明书或论文格式规范,思路、结论正确;

设计或论文有错误,格式达不到要求或缺项,软件不能正常运行,酌扣成绩。

3.自我陈述水平(25%)

陈述逻辑清晰,在规定时间内叙述完整,表达能力强,正确回答所提专业问题;

自我陈述有错误,或不能正常完成,对所提问题回答有错误,酌扣成绩。

4.毕业设计、答辩阶段整体表现(25%)

毕业设计或撰写论文阶段态度认真、努力钻研问题,自觉学习、主动请教,对设计专题和论文内容确实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达到了整体熟悉的程度。

设计、答辩阶段不能主动学习和请教指导老师,对专业内容不熟悉,酌扣成绩。

六、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量化标准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分 数 段

100-90

89-80

79-70

69-60

60以下

具体的评分标准如下:

1.达到下列标准的可得90-100分(比例不超过20%)

(1)能优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设计质量高或对原设计(例如:结构设计、工艺设计、线路设计、计算分析等)有明显改进,软硬件设计合理,并有创新性和实用性。论文(例如:实验方案、数据处理、理论分析深入等)结论正确,并有理论创新。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的语句流畅、文字精练。

(2)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工作态度严肃认真、积极主动、肯于钻研、刻苦踏实。具有很强的独立思考和独立工作能力以及实验研究和查阅科技资料能力。

(3)在答辩中,基本概念清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扎实。对毕业设计(论文)中的问题回答熟练正确。

2.达到下列标准的可得80-90分

(1)能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设计质量高或对原设计(例如:结构设计、工艺设计、线路设计、计算分析等)有一定程度的改进。论文(例如:实验方案、数据处理、理论分析比较深入等)结论正确。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表达清楚、语句通顺。

(2)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工作态度严肃认真、积极主动、肯于钻研、刻苦踏实。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独立工作能力以及实验研究和查阅科技资料能力。

(3)在答辩中,基本概念清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扎实。对毕业设计(论文)中的问题回答熟练正确。

3.达到下列标准的可得70-79分(占学生人数的30%-40%左右)

(1)基本上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设计质量较高或对原设计(例如:结构设计、工艺设计、线路设计、计算分析等)有局部的改进,图面质量较高。论文(例如:实验方案、数据处理、理论分析比较等)结论基本正确。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表达尚清楚、语句通顺。

(2)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工作态度认真,能努力完成规定的任务。具有一定的独立思考和独立工作能力以及实验研究和查阅科技资料能力。

(3)在答辩中,基本概念清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的较好。对毕业设计(论文)中的问题基本回答正确。

4.达到下列标准的可得60-69分(占学生人数的10%左右)

(1)能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任务,设计质量一般(例如:结构设计、工艺设计、线路设计、计算分析等),图面质量一般。论文(例如:实验方案、数据处理、有理论分析等)主要部分正确。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表达能力一般,语句基本通顺。

(2)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工作态度一般,能完成规定的主要任务。独立工作能力一般,实验研究和查阅科技资料能力一般。

(3)在答辩中,基本概念较清楚。对毕业设计(论文)中的问题回答无重大的原则性错误。

5.属于下列情况者给予不及格

(1)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要求。设计质量、图面质量差,论文结论主要部分有原则性错误,虽经导师指出仍未认真改正。

(2)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工作态度不认真,未完成规定的主要任务,工作能力、试验研究和查阅资料能力均差。

(3)在答辩中,基本概念模糊,有原则性错误,经启发仍不能正确回答。

(4)未经批准不参加答辩。

机电工程学院

2009年12月7日